Eminem 惨败澳洲商标大战,输给沙滩服品牌「Swim Shady」
关键原因是缺乏在当地实际、持续的商业使用记录。
摘要
全球说唱巨星 Eminem 在澳大利亚一场具有标志意义的商标纠纷中败诉,对手是一家位于悉尼北部海滩、名为 Swim Shady 的精品沙滩服初创品牌。
裁决中的关键点在于:Eminem 直到 2025 年 1 月才正式在澳大利亚申请为其成名分身「Slim Shady」注册商标——而那时,这家沙滩品牌已经提前一个月在当地市场正式推出。
商标裁决官 Benjamin Goldsworthy 认定,Eminem 未能证明自己对“Shady”系列服饰商标在澳大利亚拥有“实际控制权”或存在积极的商业使用,最终做出不利于 Eminem 的裁定。
真正的 Slim Shady 虽然一度在澳洲法庭上「站了出来」,最终却还是得坐回去。Rap 天王 Eminem(本名 Marshall Mathers III)正式在一场对上 Swim Shady 的国际商标攻防战中失利,后者是一家设于 Sydney Northern Beaches、规模不大的沙滩服饰与装备品牌。由 Australian Registrar of Trade Marks 作出的最新裁决,实际上等同撤走这位多白金唱片艺人在整个澳洲地区、数个关键周边商品类别上的商标保障。
这场法律僵局可追溯至 2024 年 12 月,当时创业者 Jeremy Scott 与 Elizabeth Afrakoff 推出 Swim Shady,主打高级沙滩遮阳伞、泳袋、毛巾与海滩短裤,并于全澳逾 50 间实体店铺上架发售。为捍卫其智慧财产权,Eminem 的律师团队正式对这家新创的商标注册提出异议,指称「Swim Shady」这个名称在视觉与听觉上都与他多年来的分身角色 Slim Shady「高度混淆相似,且在法律上几乎等同」。团队认为,这套品牌命名是刻意「搭顺风车」,企图挪用这位表演者在全球累积的知名度,并误导消费者以为双方存在正式合作关系。
不过,商标裁决官 Benjamin Goldsworthy 最终在一项关键法规点上,选择站在这家澳洲新创的一方。尽管 Eminem 自 2002 年起便持有「Shady」与「Shady Limited」在澳洲的防御性商标权,但注册机关认定,他在规定期间内,并未在澳洲市场实际且真正在服装、鞋履、头饰或皮革制品上使用过这些标记。Eminem 团队提交的证据——包括世界巡演周边商品纪录与社交媒体数据——只足以证明,在相关时段内,真正售出给澳洲消费者的商品总共只有 3 件。此外,法院亦指出,这些交易是由 Eminem 的唱片公司代为处理,而非由艺人本人或其品牌直接营运,反映出品牌欠缺实质而独立的营运主导权。
这场被形容为「David vs. Goliath」的判决,其财务与商业效应将迅速浮现。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Eminem 针对「Shady」在澳洲服装、鞋履与行李品类下的商标保护将被正式删除——但他仍保有在音乐、娱乐与电子产品领域的专属命名权。除了失去服饰相关的保护之外,这位长据排行榜顶端的饶舌巨星亦被裁定必须全数负担 Swim Shady 的法律辩护费用。Eminem 的法律团队须在 2026 年 7 月 22 日前提出正式上诉,此举很可能左右他在美国、英国与日本,就同一沙滩服品牌所展开的多宗平行诉讼走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