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谈香港当地流行文化 - 多元媒体创作人:林祥焜

林祥焜,英文名是Elphonso,但更多人称他作「长棍」。集音乐人、漫画家、平面设计艺术家、时装设计师等多个身份于一身,是香港土生土长的一代流行文化中坚份子。先后组成Surviour、Charis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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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祥焜,英文名是Elphonso,但更多人称他作「长棍」。集音乐人、漫画家、平面设计艺术家、时装设计师等多个身份于一身,是香港土生土长的一代流行文化中坚份子。先后组成Surviour、Charisma、高潮乐队以及最新的Big Rod「大支嘢」乐团,当中打着朋克摇滚旗帜的高潮乐队的单曲更一度登上商业电台流行榜。曾先后于星岛日报、东Touch、Milk、成报、新MONDAY、苹果日报及音乐殖民地等多个媒体中连载插图、漫画、碟评及个人专栏,数年前更曾担任时装品牌2%ODF的设计师。而作为本地画坛的要员,他善于画出满带美感的性感少女图,2006年推出的「GOODGIRL」画集大获好评,更联同多位本地画家于2010年举办以色情电影为主题的「囡囡展」,引来不少回响。在两个多小时的访问之中,林祥焜粗口满天飞,但当中粗鄙却绝不庸俗;没有满口伟大使命感和仁义道德,却对香港现今的病态流行文化发展一针见血;实话实说没半分掩藏,懒理抨击却对自己相信的教条坚定不移。脏话背后,满有智慧。

知道你很喜欢 Punk 摇滚文化,为何会如此喜欢 Punk 文化?
其实现在我也不像从前般如此死忠于 Punk 摇滚了,你看我今天这身打扮完全是50年代猫王的那一种 Rockabilly 造型,而我最近乐队写的音乐也是一些 Rockabilly 的音乐类型。我发现多年来,我玩的摇滚乐类型是不断朝着早期的摇滚乐类型而转变的,现在玩的50年代Rockabilly 音乐可算是回到摇滚乐的根源。其实全球各地不少 Punk 乐队在成名后都转玩Rockabilly音乐,这点很有趣。

对于香港的摇滚或 Punk 文化有甚么感觉?
我觉得摇滚是一种Lifestyle,在香港来说也是一个平衡生活的方式,我有很多差不多年纪的朋友都因为要努力工作,或要养妻活儿而放弃了玩摇滚乐,当然,这也部分是因为香港本身这个地方的文化氛围对摇滚乐文化的支持不足,但我觉得其实总可以抽一些时间出来,不用完全放弃的。另外,组乐队也不完全是摇滚文化的全部,我已说过摇滚是一种Lifestyle,你还可以穿代表你喜爱的摇滚文化的衣着造型,或者去听相关的唱片,也是摇滚文化的一种表达,可以是很随心和忠于自己的,当中没有很特定的形式规限。

有很多忠于摇滚文化的人都认为摇滚是一种很精神上的追求和态度,很多外在的追求例如是对以往一些摇滚乐icon衣着上的模彷都是多余的,甚至对此嗤之以鼻,你对此有甚么看法?
我觉得不用理会别人的看法,因为摇滚文化就是忠于自己。而可能因为我本身从事创作又有画画等等,我是很着重形象的,用相应的衣着造型再去配合摇滚乐的表演绝对能增强当中的感染力。简单来说时装是来自音乐的,而音乐跟形象也是紧扣的。现今的摇滚乐其实连带很多其他范畴的艺术,当中环环相扣,例如一些人还会买唱片除了是因为歌曲的质素之外,也因为欣赏整只唱片的包装,以及一些唱片内的视觉艺术创作,当所有不同范畴的艺术跟音乐结合时,威力才是最强的。

有没有甚么人或乐队对你的音乐创作或品味影响最为深远?
有两队,首先是歌德乐团「Bauhaus」,其实「Bauhaus」带给我那种震撼的感觉是很难用言语表达的,由音乐到他们的造型都是有很强大的感染力的,而可能因为他们已经太完美,加上后人要再玩这种音乐类型已经被这框框所限制,所以现在的歌德摇滚乐队已经很难再超越「Bauhaus」了。而除了「Bauhaus」外,就是无数 Punk 信徒都喜欢的英国朋克乐队「Sex Pistol」。

为甚么如此喜欢「Sex Pistol」?
其实现在很多人都不明白 Punk 摇滚是怎样的一回事,新一代的New Skool朋克纯粹只是为了带给大家开心兴奋的感觉,是一种享乐主义;但在 Old Skool Punk 的世界就是代表破坏建制,以及赚钱。我们不谈世上第一队 Punk 乐队「Ramones」,大家看看将 Punk 摇滚带到高峰的「Sex Pistol」,其实当中所有所有都经过计算,最后都是为了赚最多的钱。「Sex Pistol」的经理人自己都说,那些反叛、反建制、不守规矩的形象都是刻意经营的。

可以再解释一下吗?
可能以近代的音乐人 Marilyn Manson 为例大家会更易明白。每次表演时他的形象都令人咋舌,会放火、大讲脏话、甚至拿出假阳具出来玩弄,不断在做一些哗众取宠的事情,但他的日常生活却跟一个普通人没有分别,一切都是为了建立一个形象,并利用这种形象去令他的音乐再攀升到另一层次,而这种手法其实「Sex Pistol」一早已经做过。「Sex Pistol」崛起的时代由于英国的经济很差,所以当时「Sex Pistol」这种反建制的形象就大受欢迎。乐队的经理人就曾经推出过一套电影名为「伟大的摇滚骗子」,当中已经说明了这种真相。但我还是喜欢「Sex Pistol」那种反建制的态度,同时也欣赏他们的聪明。

你早前的漫画作品《菓酱》就以摇滚乐为主线,并以97,98年为时代背景,算不算是对那时香港摇滚乐圈子的一种怀媔?
其实没有这么伟大的意义,那时候是漫画公司的人要求我画一本以摇滚乐为主题的漫画,但其实我是不太情愿的。当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要画那些乐器是很麻烦的一件事,一般的助手是不会懂得分辨甚么是贝斯,甚么是结他,也不知道整套鼓的结构,因此根本不能画出来,所以我就带了他们到琴行,让他们了解那些乐器。其实我真的不想画的,我亦没有甚么对摇滚乐的使命感,一切都只是因为漫画公司的要求,当中选97,98年做背景也没有特别意思。但于第四、五期中我就加了一些自己很想说的内容在漫画里面,就是讲述主角到了内地经历了一次洗涤心灵之旅,这也是我自己的亲身经历。

是怎样的经历?
那时候有一个朋友经常于深圳举办摇滚音乐会,因此我和其他朋友就经常跟他一起到深圳,会去买一些盗版的音乐唱片和到酒吧消遣,这些经历绝对让我大开眼界。那些酒吧是连内地的摇滚icon崔健也会光顾,并经常有乐队进行表演,那些跟你搭讪的人不分男女竟然是可以跟你讨论Nick Cave(有英伦歌德之王之称的摇滚音乐人),在香港哪来女孩子跟你谈Nick Cave?还有一些跟内地来港疯狂购物
的大叔一样打扮的中年男人,他们会跟着酒吧播放的歌曲一起高唱,而在表演乐队出场后他们也非常投入,甚至进入疯狂状态,这实在叫我大开眼界。除此之外,内地一些乐队带我们去买一些盗版的摇滚乐唱片,当中所涉及的音乐类型之广实在令我惊讶不已,其实内地的摇滚文化已经超越了香港。

高潮乐队好像有一段时间都没有新作,其实现在乐队处于甚么状态?
高潮乐队已经解散了,其实现在也没有几多人还会记起高潮乐队了。香港这个地方是很奇怪的,我们没有一些能长时间持续流行的事物,根本就活脱是个文化沙漠,如果你的乐队不是当时得令或跟娱乐圈有甚么关联,那个保鲜期就就会很短。就像香港举办的摇滚音乐会,都只是邀请最当时得令最当红的乐队作表演,一年前出碟的乐队?大家早就忘记了,这绝对是一种悲剧。另外,香港人也很懒得去温故知新,意思就是所有人都只留意他们当代的文化,60年代的人就听60年代的音乐,今天如是,香港人是不懂得文化保育的。再加上最后我们找不到合适的队员,所以就解散了。

那其实经营高潮乐队当中有没有涉及一些商业计算?
绝对有,单单是找来黄榕(曾为香港的泳装女模)当主音已经是一个商业计算。当时有很多人批评我们不是真的在造朋克音乐,这就正正是因为他们不明白到底朋克文化是怎样的一回事,这点刚才我已经提过。Punk 文化的精髓在于当中的颠覆性,我们高潮乐队请来一个不懂唱歌,但演出时会只穿上一个bra的女主音,这在香港是前所未有的,这样还不是颠覆?我们坚持我们的 Punk 打扮,其他人把我们当怪兽般看待,却让我们登上了娱乐版,歌曲更登上商业电台的流行榜,那不是颠覆是甚么?基本上在香港,娱乐圈跟真正造音乐是分割的,如果你要将自己的音乐带入主流,就要懂得去增加自己的话题和娱乐性,让自己能跟娱乐圈连结,让自己有报导价值。

那最近有甚么关于音乐的计划在进行?
正如之前所说,现在组成了一队玩50年代 Rockabilly 音乐的乐队,名叫「Big Rod」,中文名称是「大支嘢」。但今次组团的心态就有了改变,我依然会透过自己的人际网络及不同渠道发布乐队的消息及作品,当然如果有更多人留意我们我是无任欢迎,但即使没有人支持我们也不打紧,今次纯粹是一种自娱的性质。Big Rod亦即将会推出最新专辑,今次不会着重于知名度或赚钱,但如果能让更多人留意或享受Rockabilly这种音乐,我会感到很欣慰。因为在香港做地下的摇滚乐根本不能维持生计,所以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for fun,满足自己。

继「High Dynasty」之后,你于年多前成立了名为「Rats」的音乐厂牌,有甚么新动向吗?
我们希望带一些好的音乐来香港,首次举办的音乐会就邀请了内地的乐队「后海大鲨鱼」来香港表现。而最近我们就将会于香港的艺穗会举行一个 Rockabilly 音乐会,现定于7月28日举行,届时我的乐队会首次于香港表演,并联同一队来自菲律宾及一队来自台湾的 Rockabilly 乐队一起演出。之后我们也会推出一张合辑,当中集合了亚洲各地如泰国、印尼及菲律宾等地的Rockabilly乐队的作品,让大家了解 Rockabilly 音乐于亚洲发展到甚么程度。

由你出道至今画了很多女性插画,2006年推出的作品结集「Goodgirl」更是反应极佳,为何如此喜爱有关性感女性的画作?
在年小自己画画的时候觉得女性是特别难画的,所以就特别地去苦练,到后来我又喜欢了一个日本漫画家名叫「江口寿史」,他的画作对我影响甚深,他画的女孩清新得来又有时代感,当时有不少人批评我刻意模彷他。事实上在我画功还很幼嫩的时候是很受他影响,他的作品也是我参考的对象,但到了今天我已建立出自己的风格,没有必要再模彷他了。而近年又再出现一位画女性很有个人风格的画家,叫作Rockin’ Jelly Bean。他永远都已蒙面示人,而且他的创作风格却非常大胆且美式,在美国、日本已经有很多人对他耳熟能详,而目前在台湾甚至香港等地都愈来愈多人留意,他的作品非常露骨,会有大乳房的女性,甚至连性器官也画出来,但却非常有美感,不会让人感到恶心,同时他也是一个玩摇滚乐的音乐人,是一位我近来很喜爱的画家。当然我不会去模彷他,因为他作品的个人风格太强烈,然而我就搁取了他创作上的内涵,而且比他更加露骨,发展成我今天的风格。

2010年你跟多位本地的 Artist 一起举办了「囡囡展」,并以一些经典的色情电影为主题,感觉怎样?
其实没有太大感觉,就是很好玩啦。其实这次的展览是有回响的,但我们之后没有一些后续的活动去支持,而令这次的企划很快就曲终人散。其实我当时用了很多渠道去宣传这次展览,更找来一本香港的色情刊物去报导「囡囡展」,其实如果懂得把握的话是可以引来更多讨论和更多媒体去报导,对社会做成更大的影响,可惜最后这次企划就是慢慢无声地消失于香港这个文化沙漠之中。

相比起外国,如美国及日本都有情色摄影大师 Terry Richardson 及米原康正等等,你认为香港在这方面的文化发展有甚么分别?
香港是没有这种情色文化的。就像我时常画一些性感的女性,但在香港从来不会有客户来找我举办有关的活动,例如是在一些商场中展出,来一个雅俗共赏,但这在香港是不会发生的。他们会认为教坏小朋友,反倒邀请你去作一些没有意义的所谓「得意」作品,坦白说为了谋生我也在从事不少这些没有意义的创作。主流永远不会去碰这些跟情色有关的创作,但是不是没有这种需求呢?不是!香港对此绝对有很大的需求。香港人就最爱自打嘴巴,口里时常高呼要自由,但很多时候自己早已经画出一些框框去剥削自己的选择。香港是自由的社会,这些情色作品为合不可于主流的社群或大众的媒体中展出?你害怕甚么?人家Rockin’ Jelly Bean已经证明了这是可行的。我不认为一个漂亮的女孩不能吸引大众,当很多人买的杂志也在拍摄女艺人的胸部时,就证明了香港很有这个需求,人家台湾现在也有深宵的成人节目,内地的足球赛事直播也有性感女主播作主持,但香港就硬要去抑压,这样只会物极必反。在现代社会大家都明白「性」是人人都需要的,但我们要去教育大家这种情色创作是可以有幽默感的,并可以艺术的形式去表现出来的,为可香港人还那样落后?当现在大家还享有自由时,为何还要作茧自缚?

你早前曾是时装品牌2%支线ODF的设计主脑,当时设计上的自由度大吗?
表面上的自由度好像很高,但实际却不是这样。公司每季也会跟我定下一些设计的大方向,但他们定下的方向都是愚蠢的。其实他们找我跟我的朋友作设计师时,就应该是要让设计上更疯狂更富玩味才找我们的,但他们却要做一些其他品牌已经做过的事情,是很愚蠢的。例如我想将一些摇滚乐的元素加入服装之中,他们却跟我说那一季的设计主题是「Sweet」,「Sweet」有甚么吸引力和话题?我自己也是一个喜爱时装的人,我不觉得你将甜品放在时装上会很有吸引力。那只是你想不到适合的主题而硬推意念,除非你该季是跟一间甜品店联乘,那还合理。一些很简单的手法如将ODF的不同人物打扮成不同的摇滚巨星,再印于服装之上,他们都没法想到,就是缺少了一份时装设计上的触觉。

有没有想过推出自家品牌的服装?
我现在不会这样想了,我会偏向等客户来跟我招手,而不会自己贸贸然去创立一个品牌。你可以说我是不够胆,但我觉得不需要。其实我于约十三年前曾经创立过一个时装品牌叫作「Chain Saw」,还开设了自己的店舖,但因为当时很多事也不懂处理,所以营运了不足一年就宣告寿终正寝。正所谓花无百日红,没有那个品牌可以红足一世,人家可以没有理由就不买你的出品,我现在已没有那一份魄力去再创立一个时装品牌。但若果现在有客户投资找我去设计,我觉得是可以的,更会全力参与。

早前有关二次创作的问题闹得热哄哄,你对香港这种文化以及政府的取态有甚么感觉?
其实二次创作是没有问题的,本地漫画家甘小文就可以说是一个二次创作的最佳例子,但他的作品当时还大卖呢。更何况现时坊间的二次创作不是为了赚钱?其实都不过是一些幽默感的表现吧。即使如美国这样专重知识产权的国家也没有类似的管制,你就知道政府只是借机收紧言论自由。

好的,非常感谢林祥焜花了这么多的时间跟我们大谈多方面的流行文化。

摄影:Hypeb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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